参与碳交易 或成售电公司新机遇
图为《碳排放权交易蓝皮书: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报告(2017)》新书发布会现场
2017年9月17日,第四届绿色低碳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上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蓝皮书: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报告(2017)》。
报告中提到了几个重点:
从试点开始到2017年,碳市场履约率不断提高。
临近履约期,交易集中,价格集体上涨且波动大。
试点省市存在推迟履约期的现象。
试点省市都允许使用CCER(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与碳排放量进行抵消。
碳排放量配额过大,拍卖额只占5%。
配额的方法只有电力行业用的是“基准线法”,而其他行业基本用的是“历史法”。
电力燃气及水的的供应业的碳排放量多年来占比最高。在1995年碳排放数量达到10.519亿吨,占总排放的38.6%;2002年碳排放数量是15.688亿吨占总排放量的51.1%;2009年碳排放数量是33.262亿吨,占碳排放总量的53.5%。
从2011年开始试点到2017年终于要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而碳排放量最大的电力燃气及水供应行业应该是受影响最大的一个。这是继电力改革以来的又一个对电厂和用户有巨大影响的改革。
结合上面试点省市的试点情况来看,碳排放交易市场经过了几年的试点后是规范了,企业对碳排放有了一定的重视,并且履约率平均达到了99%以上。
但是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意识依然不足,碳交易的活跃度仍然比较低,仍表现出较强的履约驱动的特点。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快要到履约期的时候才进行交易,明显只是为了履约才交易,以投资或投机为目的交易仍占少数。因为企业对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意识不敏感,这就给了售电公司进场代理的机会。
因为企业的履约驱动特性,各个试点省市的履约期都被不同程度的推迟。其中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具备资质的核查机构与核查员数量有限,而各个碳交易试点的两千余家控排企业的核查工作都集中在4—5月份,导致大量核查工作难以在规定的核查周期内完成,从而推迟了企业的履约周期。代理碳交易,实现市场化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而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化的产物,参与碳交易还是有一定的信用保证和政策解读经验的。
因为试点以来的交易基本集中在履约期前,所以碳排放交易市场并没有历史数据支撑。但是这个问题对于已经代理了企业电量的售电公司来说,用电数据与碳排放的数据相对关联性更大一些。这可能是售电公司代理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最大优势的一个地方了吧。
虽然说售电公司的确可以代理企业参加碳排放权交易,但是碳交易市场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配额的问题,因为近几年经济下行,企业免费获得的碳配额较为充裕,交易需求并不是很强。配额的方法也存在一些争议,例如“历史法”对使用CCER与碳排放量进行抵消的用户就很不友好。历史排放越多所获排放配额越高,而自愿用新能源等方式减排后的企业却因为减排的原因排放配额没有增加。这被不少人认为是“鼓励高排放而打击企业先前的自主减排”,对于这方面的不公平配额问题还是值得了解的。
即将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免费配额规则应该会有所完善,方向肯定是会偏向鼓励自主减排的,而对于有过这方面经验的售电公司来说又是一个优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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