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五则利好光伏发展的通知
近日,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出台利好光伏行业发展的通知,相关通知的重要内容,分享给大家:
1、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文件提到,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可有力支撑和引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良好互动,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产业链碳减排。
- 建立完善以光伏、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有力支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布式能源等开发建设、并网运行和消纳利用。
- 制定一批新兴技术和产业链碳减排相关技术标准,健全相关标准组织体系,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产业链相关环节标准全覆盖。
- 修订一批常规能源生产转化和输送利用能效相关标准,提升标准要求和水平,助推和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能效提升。
- 到2030年,建立起结构优化、先进合理的能源标准体系,能源标准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紧密协同发展,能源标准化有力支撑和保障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2、电网企业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给发电企业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电费结算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
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事先明确约定使用非现金结算支付的,应使用现金结算支付,不得使用承兑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以及业务规则、业务形式、应用场景与票据类似的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企业自设电子债务凭证工具延期支付。
此举将有利于改善发电企业的现金流,提高其发电积极性。
3、国管局增设光伏用电量指标统计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了数据中心机房报表中“其他能源消费量”指标;增设了“太阳能光电系统发电量”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指标解释。
《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每年对所辖(属)5%以上的公共机构进行抽查,所辖(属)公共机构50家以上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上年度能耗数据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今年年初,国管局发布《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指出:
1、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
2、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派出机构中70%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
4、“十四五”期间,农村分布式“应并尽并”
2022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十四五《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8日。
意见稿指出:
到 2025 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初见成效,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得到全面巩固提升,全国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 99.87%,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 99%,各地结合实际差异化制定本区域发展目标;农村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显著提升,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电能替代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升。
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强农村电网发展规划与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衔接。
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加强农村电网发展规划与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衔接。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农村负荷增长等情况,在深入挖掘消纳潜力基础上,适时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渗透率,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各级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要积极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依法简化并网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广线上服务应用,确保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并尽并”!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供电企业的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用好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农网还贷资金,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特别是原集中连片特困、边远等地区的农村电网改造。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加大对符合国家优先发展方向的农村地区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
户用光伏已经成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由此可见,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势头强劲,未来或将进一步发展。
今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30.88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9.65GW,占比64%,在新增的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新增8.9GW,工商业光伏新增10.7GW。
5、推动“农光互补”健康有序发展
日前,国家能源局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4号(农业水利类039号)提案答复函中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关注并积极支持农业光伏发展,积极推动光伏产业和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取得综合效益,推动农业生产与清洁发电的有机结合,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创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国家能源局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光伏设备对农作物品质和产量的影响机理和规律,以及“农光互补”项目的适用范围,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化利用。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试点基础之上研究考虑并指导地方推广应用,推动农业光伏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国家能源局表示将会同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出台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等各类复合项目的建设标准规范,不断完善相关用地政策,确保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提高低产耕地农业利用价值,促进土地高效复合利用,推动农业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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