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 透视五年电改--输配电价改革、电力现货、交易机构股改……南方区域电改立潮头
2014年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破冰” 2015年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挂牌,成为全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增量配电网企业 2015年 中发“9号文”印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电力体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 2016年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揭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被纳入国家发改委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7年 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 2018年 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成为全国首个投入试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 2019年 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率先开展按日结算试运行与“中长期+现货”完整市场体系的按周结算试运行;南方电网公司以控股方式重组广西40个县农电资产 2020年 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2016年至2019年底,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完成西电东送交易电量8421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84.4%。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总用电费用降低超过50亿元。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1809亿千瓦时。4年累计释放改革红利逾千亿元。
截至2019年底,南方五省区在各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共计44144家,电源类型涵盖火、核、水、风、光伏;南方区域在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累计达到760多家。
在增量配电改革方面,国家已启动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南方五省区共62项。截至2019年底,已有44个项目确定业主。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
五年来,全国省级输配电价实现全覆盖,共批复四批404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了北京、广州2个区域和33个省(区、市)级电力交易机构,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逐步形成,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在碰撞中突破,在突破中前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不断巩固深化,改革释放的红利切实可见。
电力行业经历过2002年厂、网分离大改以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面临着交易机制缺失、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等新旧交织的矛盾。
这些发展面临的问题亟须通过改革解决。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这一重要任务。
2015年,中发“9号文”印发,以“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为总体思路的新一轮电改大幕拉开。
同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电力体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涵盖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等方面。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
南方素来是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电力体制改革也在此留下了深深的烙印。2003年率先实现厂网分离,2006年开展直购电交易,2014年广东省推行直购电深化改革,2015年广东被确定为新一轮电改的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
这一次,南方依然立潮头、破新局,充当改革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为全国提供有益经验。
2014年,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深圳破冰,在全国范围率先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输配电价机制,标志着我国系统性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启动。
中发“9号文”印发一年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这两个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于2016年3月1日上午揭牌。
出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揭牌仪式的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指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全符合改革精神,回应了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的关切和期待,为构建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8月31日上午,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成为全国首个投入试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广东电网公司成立了电力现货市场攻关团队,加强专业研究,密切配合政府,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并敢于开门办市场。
“这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广东省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在整个电力体制改革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出席启动仪式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充分肯定了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
增量配电网方面,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挂牌,成为全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的增量配电网企业。一年后,该公司被纳入国家发改委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9年,南方电网还与地方政府携手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以控股方式重组广西40个县农电资产,对广西“一张网”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在理顺地方供电体制上取得历史性突破。
既是改革产物,也是改革闯将。在这场大考中,南方电网充分发挥着改革"试验田"作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答卷。
改革不仅有“深水区”,更有“无人区”,需要大胆试、大胆闯,走出新路来。五年来,有很多人在共同努力。
我国“厂、网分开”虽始于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之时,但电网公司的输、配电业务成本和价格一直未单独核定,无法为电力的市场化交易提供“运输”等方面的价格信号。
输配电价改革是“管住中间”的关键举措。
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
从无到有,这还要从深圳说起。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379号),决定在深圳率先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输配电价机制。
“当时,国内无现成经验可借鉴。”作为探路者,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起进行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课题研究,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首轮输配电价改革,我们年释放改革红利超过9亿元。”深圳供电局介绍,输配电价新机制运行总体平稳,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有效降低客户用电成本,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深圳和蒙西的试点,为全国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提供了范本,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实现了省级电网全覆盖。
“南方电网首轮输配电价改革每年释放红利达163亿元。”南方电网公司表示,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起规则清晰的输配电价制度体系,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今年,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以持续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完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
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专家认为,通过“管住中间”,为“放开两头”铺平道路。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34.5亿千瓦时增至2019年的326.3亿千瓦时,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519亿千瓦时增至2019年的4229亿千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份额由2016年的18%提升至40.7%。
“当前,南方区域初步形成了零售市场竞争格局。”截至2019年底,南方区域在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累计达到760多家。2019年,南方区域售电公司代理电量超过33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
在增量配电改革方面,国家已启动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南方五省区共62项。截至2019年底,已有44个项目确定业主。
为推动南方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南方电网提出了“合作共赢、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原则,并就并网服务、电网安全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提出15项落实措施,积极向项目业主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促进增量配电试点落地实施。
中发“9号文”明确指出,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了《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建设。
截至2019年底,南方五省区在各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共计44144家,电源类型涵盖火、核、水、风、光伏,用户类型包括工业、商业,业内人士评价:“多元化市场主体格局已经形成。”
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是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多元化市场的必要条件。
目前,全国共有北京、广州2个区域和33个省(区、市)级电力交易机构。南方区域内的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及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5省交易机构均为多家单位参股的公司制模式。
“南方区域跨区跨省交易已经建立较为完整的中长期市场规则制度体系。”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介绍,其开辟了国家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的改革新路,积极探索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建设,构建起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体系,搭建了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开创并持续完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协议+市场”模式和各项机制,同时组织开展云贵水火置换、云电送粤、黔电送粤、点对网交易、海南联网交易等市场化交易。近年来,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大幅增加,清洁能源消纳成效显著。
2017年6月6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这是全国首个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
2016年至2019年底,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完成西电东送交易电量8421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84.4%。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1809亿千瓦时,四年累计释放改革红利逾千亿元。
采取中长期交易方式虽然可以保证电力客户在一定时间内稳定购买到所需电力,但失去了在该时期内购买到更多电量或者更低价格电力的机会,而现货市场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早在2017年8月,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
其中,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已于2019年5月、6月,率先开展按日结算试运行,于10月在全国率先开展“中长期+现货”完整市场体系的按周结算试运行。“2019年三次结算试运行可节省发电成本超过6000万元。”
“实现以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引导供需双边互动,推进零售市场、储能、需求侧响应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广东市场构建了适应“中长期+现货”“批发+零售”“计划+市场”“省内电+外来电”“电能量+辅助服务”的市场体系。
在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试点电力现货市场进入结算试运行的关键时间点,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实施《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加快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时间表及任务要求,提出2020年底前,区域性交易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机构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有效衔接,与调度机构职能划分清晰、业务配合有序;2022年底前,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场框架、交易规则、交易品种等,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交易机构相互融合,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电力市场初步形成;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主体规范、功能完备、品种齐全、高效协同、全国统一的电力交易组织体系。
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目标更加明确。但同时,电力行业各种矛盾交织,一些参与主体片面地将电改理解为降电价等情况依旧存在,改革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这个国家,电力行业,前进的每一步,无不得益于迎难而上、不懈改革。展望未来,以更大魄力和勇气,将改革进行到底,充满期待。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016年3月1日成立。四年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认真贯彻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稳步推进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促进改革红利释放,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成效显著。2016年至2019年底,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累计完成西电东送交易电量8421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84.4%。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024亿千瓦时,总用电费用降低超过50亿元。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11809亿千瓦时,客户平均降8.3分/千瓦时,为用电客户节约用电成本979亿元。四年累计释放改革红利逾千亿元。(刘金涛)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6日成立。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是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全国第一个市场主体各方代表组成的省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区第一个市场交易规则;在全国首创了电力交易指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截至2019年12月,全省累计完成交易电量2010亿千瓦时,减少用户用电成本187亿元,保住大工业用电量690亿千瓦时,新增大工业用电量166亿千瓦时,释放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构建能源产业链共赢格局,有力支持了该省工业经济的发展。(王春山)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8日成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充分借鉴国际电力市场先进理论方法,通过市场体系研究和交易品种设计,实现发电、用电、售电的市场化定价,实现售电侧放开竞争;通过市场模式研究,解决了市场价格体系不健全情况下市场快速起步的难题,完成统购统销计划模式向市场模式的平稳过渡;通过交易模型方法的研究,保障复杂大电网环境下市场化交易的安全可靠,实现市场适度竞争和市场价格的有效发现;通过交易平台的研究建设,实现对全流程交易业务信息化、自动化的技术支撑;通过市场政策规则的研究,建立统一的市场交易规范;探索建立国内首个“中长期+现货”电力市场。广东电力市场主体总户数达到18100家,在稳步扩大交易规模的同时,释放了可观的市场改革红利,累计完成交易电量7288亿千瓦时,实现降低用电成本374亿元。(许潆予)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9日成立。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探索建立了广西特色的水火(核)发电权交易机制,创新设立“发用解耦+月结年清+水火发电权交易+偏差处理”的市场机制,开创国内核电参与市场先河;建立了广西特色电力市场交易体系,设计了“常规+广西特色”5大类11个交易品种、“一级+二级”市场联动的交易体系。累计组织交易176批次,直接交易电量达1800亿千瓦时,市场准入扩大至所有10千伏及以上大工业用户,累计准入市场主体突破6000家,比成立之初增长了35倍。(韦露)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5日成立。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完善规则设计,有效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交易周期涵盖多年、年度、月度和日前,率先建成“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交易为补充”的“云南模式”。目前在云南电力市场完成准入的市场主体已有29273户,较改革之初增加250倍。开展市场化交易后,用户用电价格始终位于合理区间,价格信号准确反映了供需形势变化,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推动持续合理释放改革红利,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422亿元,对云南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刘慧萍)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5日成立。海南电力交易中心结合省内实际情况编制了《海南省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交易结算管理规定》《年度双边协商、双边挂牌交易业务指导书》《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注册指南》和《海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网上注册操作手册》等制度,完成海南电力交易系统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受入云南水电10亿千瓦时,还通过双边协商和双边挂牌方式组织开展省内电力直接交易。(伍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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