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0年第三批市场主体入市后续工作安排
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市场主体入市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9月22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市场主体入市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
一、9月27日-10月10日,电力用户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绑定,零售套餐、意向电量的确认。
二、新一批注册成功的用户本年度优惠执行月份为11月-12月,2021年度优惠执行月份为1月-12月;
三、逾期未完成交易平台代理关系绑定、零售套餐填报的电力用户视为放弃2020年后续交易。
参与本次入市,可在11-12月享受优惠,各位市场主体,你们准备好了吗?
通知原文如下,附件可直接访问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官网下载(https://pmos.ah.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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