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
10月25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一经发出,电力市场不可谓不震荡,今天我们针对文件本身做一个点对点的分析解读。
Q
如何理解文件中提及的“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A
此处可分成3小点来理解:
1、上网电价的电价范围上下浮动不超过基准价20%;
2、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可能会高于20%,上不封顶;
3、煤电直接交易价格在基准电价(0.3844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20%,即0.3844*120%=0.46128元/千瓦时。
Q
如何理解“建立代理购电机制”?
A
此处也可分成3小点来理解:
1、所有工商业用户均可进入电力市场;
2、未进入电力市场的用户将由电网代理购电;
3、因双签或自愿等原因退出电力市场的用户将由电网代理交易,电价为其他用户的1.5倍。
Q
如何理解“新增年内集中交易成交价格全额传导至用户”?
A
简而言之一句话:
2021年四季度电价上浮部分由用户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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